日前,吉林市教育局發布重要通知,嚴厲查處教師違規補課行為,明確教師的9種行為視為違規補課。據悉,市教育局持續開展檢查,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。
明確9種行為違規
市教育局要求,全市范圍內中小學校、幼兒園、中等職業學校、特殊教育學校以及教育學院、教師進修學校等各級各類學校和教研部門,包括民辦中小學校、中等職業學校、幼兒園的在職教師,有以下9種行為,均視為違規補課。
自行組織的補課;
參加校外培訓機構(含無證無照)等組織的補課;
參加其他教師、家長和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補課;
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其他從事學生課外培訓的人員介紹生源、提供學生相關信息;
組織、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外補課;
向學生推薦校外培訓機構和其他課外培訓的相關信息;
在校外培訓機構和無證無照機構任職或兼職;
非學校按要求組織的線上教育教學活動;
組織、參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家教。
違規補課將受嚴懲
記者了解到,市教育局持續開展檢查,發現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將做出如下處理:
處理違規補課教師。教師出現一次違規補課問題,視其情節,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,降低崗位等級、調離教學崗位、調離原工作單位等處理;
對出現兩次及兩次以上違規補課情況的教師,給予開除處分。
情節特別嚴重的,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,對其從教進行嚴格控制。
其他處理還包括取消評獎評優、職務晉升、職稱評定、崗位聘用、工資晉級、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,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行期限不少于24個月。
處理違規補課教師所在學校。對治理本校教師違規補課工作責任不落實、監管不到位、對違規教師處理不力的相關學校領導,一律先停職,作出深刻檢查,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,問題性質嚴重、情節惡劣的,或同一學校出現兩起及以上問題的,應免去校長職務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,并取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當年評先選優資格。
處理違規補課教師所在縣級教育部門。對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轄區內學校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問題多發、屢禁不止、性質嚴重、影響惡劣的,或有三所及以上學校出現問題的,約談該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,并建議當地政府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黨政紀責任,取消該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優資格。
處理違規聘用在職教師培訓機構。全市各級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的,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直至吊銷辦學許可,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依法納入全國統一監管平臺“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”。
對無證、無照校外培訓機構,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。嚴禁校外培訓機構(含無證無照機構)假借在職教師名義招攬生源。
市教育局歡迎學生、家長、社會各界監督、舉報,如有發現在職教師有違規辦班補課行為,請撥打電話:0432-62032990。